各院部、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472号)要求,经个人申报,院部审核推荐,校外专家多次评审,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对推荐人员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2024年1月15日
附件: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