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教办发规〔2023〕381号),我院副院长员莹的教育评价改革案例《高职院校院系教学绩效评价管理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荣获二等奖,这是对我院在教育评价改革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就的肯定。
我院创新性地提出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构建院系教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设计开发一套MVC模式的在线院系教学绩效管理系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全新的、系统性的高职院校院系教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给出具体的组织与实施策略和路径,从理论、方法和技术层面为高职院校的院系教学绩效管理提供了普适性、操作性的蓝本,切实提高了高职院校院系教学工作绩效考评的公平性、公正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此次获奖是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一种鼓励和认可,同时也是对我院师生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学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 号)和河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号)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深化落实学校治理体系、协同育人模式、科研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切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加快建设步伐,增强学校服务地方高地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推动学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探索和创新,为教育改革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